离婚须知

分享 ...

一、老婆去外地打工不见了,我这婚怎么离?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一方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公告期满60日视为送达。法院在送达后可以缺席审判,判决后公告送达判决书,60日后视为送达判决书,对方15日内不上诉,判决书生效,你们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二、我想离婚,他(她)不同意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只要双方愿意,一起到民政部门去办理即可,费用较低,效率教高。另一种就是诉讼离婚,在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拒绝的情况下,你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决。生效判决书即是离婚的法律文书。


三 、他(她)有婚外情,我能获得赔偿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赔偿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无过错方举证比较困难导致索赔失败。程律师提醒无过错方,如果有心提起损害赔偿,就应该在起诉前多家留意证据的取得和固定。


四、我们共同生活了8年多,他(她)的财产可以算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 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2001年婚姻法修订后,凡是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一方的私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五、他经常打我,我可以离婚吗?


  家庭暴力是法定的离婚要件,即只要在法庭上证明了存在家庭暴力,法院即可判决离婚。但是实践中,要证明家庭暴力比较困难。所以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就要注意搜集证据,比如妇联的投诉记录,医院诊断证明,派出所的调解记录等等。只有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法院才可能依法判决。


六、我们没有领结婚证的,但是孩子已经15岁了,我们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按照我们中国的习俗,在家里办了酒席宣告了结婚就代表双方的婚姻已经缔结。但是在法律上这样的婚姻是不被认可的,也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有一个这样的规定,即只要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从你孩子15岁的事实来看,至少你们结婚符合实质要件是在1993年,所以你们的婚姻是事实婚姻,依法受法律保护。


七、我们可以不去法院,就办理离婚手续吗?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其中一种就是协议离婚,只要双方愿意,一起到民政部门去办理即可,费用较低,效率教高。但是前提必须是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否则只能提起诉讼离婚。


八、我和丈夫离婚,孩子怎么判呢?


  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的关键是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出发点的。如果一方的经济基础教好,收入稳定,文化程度高,对孩子的成长有利,那判给这方的可能性就大。如果孩子已经满8周岁,具备识别能力,法庭还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以后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事由,另一方还可提起抚养权变更之诉。


九、我的工资,离婚后他有权分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合法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只要能证明是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那么就可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并分割。


十、丈夫另觅新欢,还准备隐匿财产,我离婚后人财两空,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在离婚时,一方为了减少共同财产,可能会隐匿、转移财产。这个时候另一方就要高度警惕,在提起离婚前或接到诉状当时,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诉讼财产保全,以固定共同财产数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十一、我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结合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媳妇是无权继承公婆遗产的。但事实上,你丈夫在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你公婆的遗产,而你丈夫在继承了他父母亲的遗产后,该遗产属于你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你依法对该遗产享有共同占有的法律权利。


十二、我老公出去两年多了,音信全无,我该怎么办?


  在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下,解决民事纠纷在法律上提供了几种方式:第一,下落不明两年后,可以宣告失踪,然后你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可以判决离婚;第二,下落不明四年后,可以宣告死亡,你们夫妻关系自然解除。如果在宣告死亡后老公再次出现,你没有再婚婚姻可以自然恢复,如果你再婚,再婚的效力受法律保护。


十三、老婆在一场事故中下落不明后被宣告法院死亡,我已再婚。现在她突然出现,我怎么办?


  我国法律有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所以,你原来老婆再次出现,并不影响你新的婚姻状况。她已经和你解除了婚姻关系,你们新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十四、老公贷款赌博被抓,债主却起诉我,他们有权利这么作吗?


  如果你老公贷款时没有申明是为个人需要贷款,同时你也没有证据证明放贷单位知道你们之间有财产约定,那么债主以夫妻共同债务起诉你是对的,法院完全有可能支持债主。所以结婚也是有风险的,择偶不慎,一方也许要为另一方的不良行为买单。


十五、一般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我们离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下列情形可以判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般情形下,法院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判决不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一方不服,在事隔六个月后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判离的机会是很高的,基本上判离。所以只要一方抱定了离婚的念头,婚是一定可以离掉的。


十六、老公对家庭不管不顾,我想起诉我老公离婚,法院一定会判离婚吗?在什么情况下判离婚?法院判不离我们就永远捆在一起吗?


  不一定。判决离婚的法定要件参见上个问题解答。第一次判不离,六个月后起诉,大都会判离婚。


十七、在一次事故中我老公获得一笔赔偿金,在离婚时我可以分到吗?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该规定,你老公获得的赔偿金,你无权请求分割。


十八、通过诉讼离婚,整个过程一般要多少费用呢?


  诉讼离婚的费用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一)、诉讼费:不涉及财产的,或者涉及分割的财产未超过20万,每件收取300-500元;超过20万,按财产标的额千分之一收取;如果是按简易程序审理或者调解结案的话,法院将退回一半诉讼费;

  (二)、律师费:如果聘请律师的话,律师费一般在1000-5000元之间由双方协商。但涉及较大额财产分割或者涉及股权债权等较复杂的财产分割双方另行协商收费,不受最高5000元限制。


十九、我在外地打工,老公在本地工作。我可不可以不回来,全权委托给律师代理处理离婚事务呢?


  现在社会发展较快,公民经济事务繁忙,很多人有了纠纷后往往委托律师全权代理而自己不出面,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离婚案件比较特殊,除非一方重病不能行动,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


二十、我们两就这一套房子,离婚后法院会怎么分割?


  这套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是平分。这个平分可以是作价由一方所得,所得一方支付一半价款给对方。也可以变价出售,双方分一半价款。现在比较流行将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作为孩子的财产,双方都放弃所有权,法律对此不加阻挡。


二十一、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我该怎么支付抚养费?


  我国婚姻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司法实践中,抚养费一般不超过支付一方的工资所得三分之一。


二十二、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要支付到时候为止?


  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要支付孩子抚养费。至于支付到什么时候,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现在一般支持到18周岁,如果考进大学的,要支付到大学毕业,司法实践中是这么操作的。


二十三、离婚协议上写明男方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可是到现在他一分都付,我该如何办?


  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给付,如果对方仍旧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你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二十四、听说有种婚姻是无效的,我可以不离婚直接宣布离婚无效吗?


  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的规定。哪些婚姻是无效的呢?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如果是无效婚姻,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申请法院宣告该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然就无需提出离婚诉讼了。


二十五、哪些情况下法院是一定要判决离婚的?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离婚的最关键因素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但是感情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怎么才算彻底破裂呢?这里法官有个基本尺度,在下列几种情况下,法院一般是必须判决离婚的: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也即是说,我们国家的法律承认了上述几种情形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标志。当然,很多当事人在诉讼中,往往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调解书的效力和法院判决书的效力是一样的。


二十六、离婚后,我能获得青春补偿费吗?


  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在这里大家是平等。所谓的青春补偿费,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的。但是我们又经常听说某某在离婚时获得了青春补偿费,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确实有人愿意以这种名目给对方这笔钱,这主要是在离婚诉讼中,经过法官调解,一方基于自身的过错和内疚自愿给另一方的,当事人有权利给,法律不加阻碍。但是起诉要求法院支持,那么必然在这点上要败诉。

                                                       程达群


联系人

主任律师

谢文强

电话13981905353

执业证号 15101199410782750

查看团队